福建厦门执业药师证书开通快递邮寄服务啦!

发布时间:2018-12-19

关于开展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类)快递邮寄服务的通知


为方便考生办理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领取业务,减少路途时间,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将新增证书邮寄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原则


根据自愿的原则,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选择办理职(执)业资格证书快递邮寄服务(EMS)业务。
开办快递邮寄服务(EMS)业务后,将实行现场取证与邮寄取证并行,即考生可以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领取证书,也可以自愿选择快递邮寄方式取证。选择快递邮寄方式取证的,邮资由考生自付。


二、受理范围


2009年度以后,凡在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报名并考取的几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名单见附件一),均可申请委托快递邮寄服务(EMS)业务。


三、办理流程


1.考生通过扫描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证书邮寄二维码(见下图),办理快递业务。


2.点击信息录入


 


3.阅读邮寄办理须知,同意后即可填写邮寄信息。(备注:仅限2009年后未领证书;且邮件必须本人签收)

 


4.申请人按照提示填写真实有效的快递信息(备注:收件人必须为考生本人)

 

 


5.提交成功,页面跳转回起始页面

 

 


6.点击信息查询,查询邮件(邮件号将在证书寄出后自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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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办时间


职(执)业资格证书快递邮寄服务(EMS)业务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办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查询确认其本人已考试合格并获得证书且未领取的前提下申请邮寄;


2、考生成功提交信息视同为已阅读并同意办理须知,即同意委托厦门市邮政EMS代为领取并邮寄考生证书,邮资由考生支付;


3、考生需认真、正确填写委托书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如因收件人地址错误或不详、联系不到收件人等原因造成邮件(证书)无法投递、延误、退回或邮件丢失等情况,责任由考生自负;


4、每周五下午16:00前委托方(考生本人)通过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证书邮寄二维码提交的代领信息,将在次周周一统一由受委托方(厦门市邮政EMS)领取寄出;


5、邮件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方可签收,签收时需支付邮资;


6、如邮件在物流过程中损毁、丢失,由厦门市邮政EMS协助考生办理补办手续,并按照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相关规定赔偿处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咨询电话:0592-12333
快递邮寄服务咨询电话:0592-5653183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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