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新一轮执业药师“挂证”整治来了!

发布时间:2020-04-08

日前,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全省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药销售处方药、审方流程不符合要求等违规行为,确保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经营活动。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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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药监局要求,要结合日常监管,多措并举,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对查实的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及时上报省局,省局将统一予以公告并撤销相关人员的《执业药师注册证》;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应及时通报当地医保等部门,建议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国家药监局要求,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如此严厉的监管并非首次。“挂证”风险之大,危害之深,已经让监管部门不得不谨慎,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显然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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