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布,这些新规会考吗?
发布时间:2020-05-19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了2020年版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一共有16项内容,这16项内容,对药店来说息息相关。而对于药师和即将考取执业药师的考生来说,也至关重要。
在这16项内容中,对项目名称、执法类别、承办机构、执法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间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的执法类别分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三种:
一、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主要是为了维持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三、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予以强行强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除了行政类别外,其中实施对象明确涵盖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医药企业以及自然人等。可以看出,实施对象就包括了药店的相关人员。
而关于执行的办理时间有7天、30个工作日、3个月不等,特别重大的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办理时间的严格规定,也是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执法效率。
以上内容在2020年版的国家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都已经明确说明,作为药店人必须了解相关内容,而对于今年备考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同学们,也要实时关注政策新规,以应对考题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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