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布关于执业药师评高级职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报送2021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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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称,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报送2021年度药学专业(药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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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 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93号)规定,执业药师资格直接对应主管药师等中级职称。也就是说,江苏省的执业药师也能对应主管药师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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