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发布关于执业药师成绩合格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的通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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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资格复核标准

参加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报考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复核程序及范围

复核采用后台数据核查比对的方式进行,复核时间为12月29日至2022年1月9日。

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通过”的人员,无需上传资料或到现场复核。

报名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 (即报名时上传过学历、学位图片信息的)的4类考生实施人工数据核查。如遇无法核实的情况,考生应按资格审核部门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此类人员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致不能正常接收资格复核信息资讯影响成绩复核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部门会在审核期内以短信或电话通知需到现场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如未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本通知第三条查询审核结果。


三、复核结果查询及资格公示

资格复核结束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对复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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