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药监局发布开药店新要求
发布时间:2021-06-18
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对《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药品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本市药品零售行业营商环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有关部署要求,市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委会同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禁毒办、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共同起草拟定了《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至7月1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paj@smda.sh.cn(邮件名称请注明:《若干意见》反馈意见)
2.传真:021-63201189
3.登录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yjj.sh.gov.cn),在“互动平台”版块下的“征求意见”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关于促进上海市药品零售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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