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5-13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有关药师法征求意见稿的解读文章,欢迎大家查看。
第一,药师管理由“双轨制”变成“一元化”
长期以来,我国药师队伍主要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医院药师体系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理的执业药师体系两类。从《药师法》(征求稿)第四条规定看:“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药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师执业有关的监督工作。”本条规定或有望改变双轨制的历史局限性。
第二,药师服务有价值回报
《药师法》(征求稿)第五条规定:“药师执业活动属医疗行为,提供的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应当收取相应的药事服务费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制定药事服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这也是首次对药师的执业属性和价值回报作出规定。我国多数社会零售药店仍停留在传统的依靠药品加成的商业模式,未能体现药师为患者实施药学服务的技术价值。《药师法》有望改变执业药师“高级营业员”的尴尬局面,药师的薪酬有望提高。
第三,药考门槛可能会大大提高
《药师法》(征求稿)第十一、十二条规定,药师考试的学历要求将提升至本科学历;而大专或中专学历只能考助理药师。也就是说,以后要考真正意义上的“执业药师”,需要本科以上学历。
第四,“药师节”将设立
《药师法》(征求稿)第九条:“国家设立‘药师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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