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考试有新要求了?
发布时间:2021-05-07
3月30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其中关于执业药师考试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希望大家及时了解。
一、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地报名
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四条中提到:考试报名工作由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由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
人社厅发〔2021〕18号第十五条中提到: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相关报考条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承诺的意思表示真实等内容,不允许代为承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报考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内的失信人员,应当依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考试监管更加严格
与人办发〔2000〕71号版相比,人社厅发(2021)18号新增了考点考场设置、试卷管理、考务信息管理这三章的内容,具体如下:
考试期间,每个考点设1名主考,按需设若干名副主考、监考、流动监考和考务保障服务人员,电子化考试考点另设至少1名系统管理员;
考试期间,每个考场设至少2名监考人。电子化考试考场中,至少有1名监考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考场封闭一般至考试结束,电子化考试可视情况调整至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考场封闭2小时;语音类、视频类考试考场封闭一般至考试结束;
保密期内的考前试卷、考后答卷交接后,应当存入专门的、全程实时监控的保密室(或指定场所),并安排至少2名人员24小时值守。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答卷、考场情况记录等的保管期限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涉及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重大异常情况的试卷、答卷、考场情况记录及其他相关考务资料的保管期限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不少于2年;答卷、考场情况记录等按规定要求转化成电子文档的,电子文档的保存期限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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