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大家了解执业药师利好政策!
发布时间:2021-05-06
众所周知,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含金量是很高的,这也就引起了近几年的执业药师“考试热”。但同时也是有部分考生对于考执业药师是持有观望的态度,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有关执业药师利好政策的文章,希望大家有所了解。
一、取得执业药师证就可申领这项补贴
根据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职工,同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都可以领取这项补贴。
《通知》明确,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
二、家庭药师
今年“两会”期间,就有政协委员提出“应该在药店配备专业的家庭药师”。家庭药师是指向患者提供药物治疗管理为主居家药学服务的药师,包括帮助患者正确服药、追踪药物治疗效果以及上门指导合理用药等。家庭药师的需求出现是由于我国目前老龄化进程加剧,很多老人都饱受慢性病折磨,而居家药物治疗是慢性病治疗的主要手段,但由于大部分老百姓的健康素养较低,居家用药存在较多问题。因此药店配备家庭药师就成为了一个迫切需求。
三、执业药师配备
1、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工作的门店在20家以内的,应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门店经营中药饮片的,中药类执业药师配备应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30%。
2、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工作的门店超过20家的,每增加 10 家门店(不足10家按10家计算)必须至少增配1名执业药师,其中中药类执业药师配备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 30%。
3、平台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药学服务质量巡查人员,原则上每5名开展远程审方工作的执业药师必须配备1名巡查人员,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经验,熟悉药事服务工作,专门负责对审方药师审方质量、各连锁门店通过平台提供药事服务等工作进行质量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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