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方案将于2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21-01-25

目前为止,2020年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和分数线都已经公布了(三区三州地区分数线暂未公布)。除了部分地区考生需要参加考后审核以外,其他地区的通关考生就是等着领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了。接下来,小编给大家带来“这个方案将于2月1日施行!”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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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发挥零售药店市场活力,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药品服务。

  第三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

第二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

  第四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

  第五条 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零售药店均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

……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医保局


关于今年的考试,有很多考生都在讨论一个问题——执业药师考试难不难?实际上到底难不难,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大家能否通过考试主要是取决于前期的努力和大家的心态以及在考场上的发挥。无论如何,今年的执业药师考试已经结束,结果已成定局!同时如果大家对自己今年的表现不是很满意的话或者有即将报考明年执业药师考试的同学多多关注i药考网校。只要大家有目标,i药考必将圆你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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