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核地区、时间及材料汇总

发布时间:2018-10-19

01 浙江

报名表(考生签名,单位审核盖章);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盖章的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

 

02 天津:成绩公布后(复审)

持报名时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

 

 

03 湖南

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持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初审查验结果等。

 

04 广东

《报名表》;

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工作简历表一份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

 

05 重庆

经单位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条件复审表》一份;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

参加免考2科的考生,还需按要求提供免考条件中指定的证明材料原件等。

 

06 河南

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档案、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考试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免试考生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材料

 

07 云南:成绩公布后(复审)

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与报名资质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报名时所选的“报名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进行考后资格复核;云南省内的社保证明(非云南户籍考生提供)。

 

08 山西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此表须通过电子文档填写,手工填写无效;由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及从业证明材料;现工作地居住证明(山西省身份证或山西省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09 吉林

学历或学位证书扫描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带二维验证码的扫描件;由单位法人出具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社会在职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10 贵州:成绩公布后(复审)

持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证明、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